一、答疑部分
1、招標文件第23頁: (1)教職工人數與幼兒人數比例(幼兒人數560人),此項分值為4分。人數比例達1:6,得4分;人數比例達1:6.1-6.9,得2分;人數比例達1:7,得1分。達不上以上比例不得分,計算值保留一位小數,四舍五入。 請問:此評分點的設置需要的人數多達80人以上之多,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證明資料需要什么資料?而且投標文件只人員的資料就占了大量篇幅,不利于環(huán)保。按照現行相關規(guī)定文件可以承諾中標后保證投入這么多人數,本評分點是否也改成可以承諾? (2)專任教師人數與幼兒人數比例(幼兒人數560人),此項分值為4分。人數比達1:15,得4分;專人數比達1:15.1-15.9,得2分;人數比達1:16,得1分。達不上以上比例不得分,計算值保留一位小數,四舍五入。 請問:此評分點設置要的人數多達35人以上之多,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證明資料要什么資料?而且投標文件只人員的資料就占了大量篇幅,不利于環(huán)保。是否可以承諾中標后保證投入這么多專任教師人數?按照現行相關規(guī)定文件可以承諾中標后保證投入這么多人數,本評分點是否也改成可以承諾? 2、投標文件應提供教育局批復文件及辦園許可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其中,幼兒園經營者的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如不一致,須提供兩者相關聯(lián)的證明材料; 請問“兩者相關聯(lián)的證明材料”指什么資料?
答復:
教職工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可以為承諾函,投標人應作出真實和準確的承諾,絕無任何虛假、偽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則須承擔相應的后果和法律責任。
專任教師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為擬投入教師的教師資格證及學歷證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不得以提供承諾函的形式作為證明材料。
幼兒園經營者和投標人兩者關聯(lián)的證明材料應以投標人自身經營管理情況出發(fā),提供可證明兩者存在關聯(lián)的證明材料,由評標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其它說明
原招標文件與本文有不符之處,以本文為準,本文件未涉及內容仍以原招標文件為準。
招標人:中山市橫欄鎮(zhèn)教育發(fā)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中山市鼎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4月22日